太阳成集团2018-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通知
为激励广老员工努力学习、争先创优,不断推进公司的学风建设,公司2018-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即日启动,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2019年7月16日修订)的整体要求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公司2018-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安排如下:
一、评审小组:
组长:分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
委员:分管教学工作的副经理、专业教师代表、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、教务办代表、员工代表
秘书:学工办负责奖学金事务的辅导员
二、参评对象
1、符合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2019年修订)中评奖基本条件;
2、具有公司学籍的正式注册大二、大三、大四全日制本科生;
3、上学年在公司学习,之后转入其他学院或进入德强、法强等学习的员工;
4、上学年在德强、法强等学习的员工回原学院(外国语学院)参评。
三、参评要求
申报要求(其他奖项将陆续公布细则)
名称 |
名额 |
评定条件 |
填表要求 |
表格 |
奖金 |
截止时间 |
国家奖学金 |
7 |
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均要求年级前10%;如前30%内需非常突出表现,严格遵照!其他条件参见附件 |
1.太阳成集团综合测评表及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(无证明不予认可) |
1份 |
8000元 |
9月16日中午11:30 |
上海市奖学金 |
1 |
8000元 |
||||
国家励志奖学金 |
13 |
家庭经济困难,评奖学年绩点不低于3.0,学年内形势政策课成绩良以上,其他条件参照附件 |
5000元 |
注意:
1、奖项类别
主干奖: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优秀员工奖(含校外捐赠奖)
特色单项奖: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社会活动奖学金、民族班奖学金
2、主干奖之间不可兼得、特色单项奖可兼得;
3、民族班员工可选择申报其他奖项,民族班奖学金与主干奖不可兼得;
4、国家励志奖原则上只能评给经学校认定的助学服务对象,可与除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以外的奖兼得;
5、绩点排名请参考附件6-8,以教务办为准。
四、评审流程
1、请参考成绩排名及自身条件申报一项,请特别注意各类奖项的兼得情况;
2、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内(9月16日中午11:30前)将综合测评表(附件5)及相关证书证明打包发送至:amxssw@163.com(标题格式:***奖学金+学号+专业+姓名),纸质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同时交至各校区指定地点,逾期无法参评;
四平校区:第三教学楼507学工办,65981381马蓉:17317809046(尽量短信联系)
嘉定校区:惟新馆114学工办,69588702唐颖:17317813194(尽量短信联系)
3、上述通知及表格请至学院网站http:/下载,务必填写真实信息,曾有不及格课程、重修覆盖成绩(均以第一次考核成绩计
算)等不符合评奖要求的情况自觉放弃、注明,如有作假,取消该员工本学年评定奖学金的资格;
4、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解释、材料的核实、评定及奖学金类别的调整事宜;
5、由于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截止时间关系,需尽快进行院内评审,之后录入系统。
6、如对成绩与参评名单有任何问题,请发邮件询问,邮箱:amxssw@163.com